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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乡村贫困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且有其自身的特点。作者认为对中国乡村贫困可以作如下解释:由于某一地区的人或群体对国家政府部门、各级政府部门通过法律和政策在一定时空内赋予他们的发展权利的无知、误识、放弃和因外在因素致使他们的发展权利丧失与被损伤,使得他们在发展分层中处于低于平均发展水平或处于社会共识的低水平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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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邱泽奇,李守经 |
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华中农业大学 博士研究生; 农村社会学专业教授; |
期刊: | 社会学研究 |
年.期:页码 | 1992.5:91-104 |
中图分类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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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现实解释; 乡村发展; 社会经济发展; 国家政府部门; 平均发展水平; 国家级贫困县; 文化教育水平; 综合指标; 物质消费; 变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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