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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并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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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男女平等”这个口号并没有错,问题在于如何理解。人种不分优劣要平等,国家不分强弱要平等,民族不分大小要平等,自然个人不分男女也要平等,因为这是基本人权。我理解“男女平等”这个口号的意思是指两性的个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两性关系和家庭生活中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是平等的,在社会生活中在机遇、竞争和选择面前是平等的,最后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至于具体到我国过去几十年在某种程序上把“男女平等”理解差了,执行偏了,搞成“男女一致”了,那是我们自己的事。毛病出在“平均主义”这种农民意识上边。其表现不是没有差别,而是差别太小,应当承认,实行开放和改革这十几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无论是男女之间还是男人或女人内部,在发型、服饰、住房、收入、积蓄等等方面的档次已经拉开了,平均主义的现象已越来越少了,如工薪阶层的工资收入在最近这次改革之后也拉大了差距。至于“男女同工同酬”,则是男女平等的具体内容之一。如果这“同工”是指男女担任同样职务,完成了同样质量和数量的工作任务,那么当然就应当“同酬”。这个提法就决不是“平均主义”,自然也就不应当列在该纠偏的行列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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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闵家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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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 社会学研究 |
年.期:页码 | 1995.1:102-104 |
中图分类号: |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男女同工同酬; 两性的; 中国妇女; 妇女解放运动; 农民意识; 行政命令; 家庭模式; 家庭生活; 十年; 职业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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